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,搜索相关资料。也可直接点“搜索资料”搜索整个问题。
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依照前款第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五)、(六)、(八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Copyright © 2002-2011 DEDECMS. 织梦科技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